旅客充电宝冒烟 川航航班备降桂林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12-03 16:53

  近日,四川航空公司一航班从成都飞往厦门时,客舱乘客携带的充电宝出现烟雾致航班备降引发关注。据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2月1日晚消息,乘务组、安保组迅速响应、有效控制,未进一步影响客舱设施设备安全及客舱秩序,航班就近备降桂林,并于当晚将旅客送抵厦门。

  11月30日傍晚,有网友发视频称,从成都飞往厦门的一航班疑似起火,视频显示飞机客舱弥漫着烟雾。

  12月1日晚,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回复,11月30日成都飞往厦门的3U8925航班起飞后,客舱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出现烟雾,乘务组、安保组迅速响应、有效控制,未进一步影响到客舱设施设备安全及客舱秩序。为保证飞行安全,机组按程序处置,果断决策,飞机于当日18时38分就近安全备降桂林,完成相关安全确认工作后再次起飞,于当日21时29分将旅客送抵厦门。

 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,事发航班于11月30日16时58分从成都起飞,原计划19时35分抵达厦门,实际于18时39分备降到桂林,后于20时13分从桂林飞往厦门。

  昨日,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科普视频“充电宝如何安全上飞机”。视频提醒,携带充电宝上飞机,首先,请携带正规厂家生产的、质量合格的充电宝,破损、损坏、有明显缺陷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。充电宝应清晰标注制造商名称、商标、额定能量等信息,不能获知额定能量的充电宝是严禁携带的。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是不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就可以上飞机的;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可携带上飞机,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;如果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60Wh是不能上飞机的。第二,旅客携带充电宝上飞机必须以个人自用为目的,如果数量太多,超出个人合理使用的数量也是不允许的。第三,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,绝对不能托运,违规托运造成后果需自负责任,甚至可能追究法律责任。此外,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要单独包装,单独过安检,防止与导电物体如金属钥匙等接触造成短路而导致爆炸。如果飞机上行李太多,乘务员需要将已带入客舱的手提行李转为托运行李,这时必须将行李中的充电宝取出并随身携带。第四,禁止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,不能给其他电子设备充电,或者给充电宝充电。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,在飞行过程中必须始终关闭充电宝。第五,如果充电宝不小心掉入座椅缝隙,请立即联系乘务员帮忙取出,不要自行调整座椅位置,座椅挤压会造成充电宝短路着火。如果真的出现充电宝发热、冒烟甚至起火,不要惊慌,尽快联系乘务员,他们经过严格培训,会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妥善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