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提醒:谨防共享充电宝成“刺客”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5-21 10:40

  “充不进电也扣费”“归还后仍要计费”……共享充电宝解决了人们外出时对手机的“电量焦虑”,但随着用户规模及使用场景的不断扩大,共享充电宝也出现了收费不规范等问题。5月14日,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,4月以来,全区12315平台共接到涉及共享充电宝的消费投诉12件,较去年同期增长83.3%。

  消费者黄先生反映,在一家餐饮店就餐时,他扫码租赁充电宝,但手机一直充不进去电却扣费3元。餐饮店不予处理,也无法联系到充电宝租赁企业的售后,于是投诉至12315平台。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核实,由该餐饮店将3元退回给消费者。消费者陈女士在一饮品店旁扫码租赁充电宝,对手机充完电后,扫码但未显示扣费,陈女士便将充电宝归还,数日后系统显示扣取99元。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并联系充电宝租赁方,为消费者退款99元。

  “共享充电宝等‘共享消费’满足了消费者应急需求、但消费者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捷的同时,也不能忽视产品质量、使用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。”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。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提醒,因充电宝租赁企业良莠不齐,产品五花八门,消费者首先应尽量选择市场规模较大、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充电宝品牌,以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充电等情况。其次,共享充电宝平台一般会设置3—5分钟的免费期限,消费者在取出充电宝后,一定要认真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变形、开裂等,充电口处有无生锈、能否正常给设备充电等。如遇外观破损、变形、鼓包等情况,很可能无法正常充电,建议立即归还停止使用。再次,在使用过程中,消费者如发现充电宝有异常发热等情况,应立即切断连接电路,以防发生危险。另外,在手机连接充电宝时,如果出现“是否信任”或“是否开启USB调试”等弹窗信息时,一定要保持警惕,需要授权信任的充电宝可能存在危险,一旦点击很可能手机会被安装恶意程序,从而窃取用户个人信息,造成损失。(记者 陶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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